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俄邪教问题专家:政府应对法轮功等邪教的破坏性予以足够重视



   俄罗斯知名邪教问题专家符拉季米洛维奇教授2008年发表一篇文章,以法轮功为例说明了分裂性邪教组织对个人身心和国家安全的危害,建议政府对这类邪教组织予以足够重视。
  20082月,俄罗斯政府国民经济和公共事业科学院远东分院网站Dvags.ru发表了库雷金·符拉季米尔·符拉季米洛维奇教授和他的研究生伊万尼什科·伊戈里·维克多罗维奇研究文章。他们以法轮功为例,阐述了俄罗斯远东地区在对抗分裂性邪教组织活动中的一些问题(包括发现和及时制止因俄罗斯人参与这些邪教组织活动而引起的一些犯罪活动、行为的问题)。作者以他们研究分裂性邪教组织活动的经验为基础,阐明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个人身心及国家安全的危害性,提请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机构要对这些邪教组织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对其活动进行监控。
  研究表示,对于远东地区的执法机关来说,最为迫切的就是要对起源于中国的法轮功分裂性邪教组织的活动进行监督。
文章提到,法轮功不仅给其信徒,而且还给他们的亲人带来严重的危害。李洪志不断强调,所有阻止法轮经文传播的人都是“魔鬼、残忍狡诈的人”和“败类”,李洪志在其经文《窒息邪恶》和《彻底解体邪恶》中就正式重申了这些说法。很多法轮功练习者的亲人因为想救他们,却变成了这些人眼中的“败类”和“残忍狡诈的人”,成为法轮功无辜的牺牲品。
  文章说,法轮功信徒练习法轮功后的精神变态经常表现为“分裂性的、偏执狂的、妄想狂或其它精神和非精神综合症状的、激烈、短时的爆发”。
  练习法轮功确实会对信徒的精神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法轮功信徒不可预料的行为对法轮功练习者本人,对他周围的人(亲人、邻居、工作上的同事)都是很危险的。被法轮功领导层控制的邪教徒能把他们的破坏力集中在一起,执行一些很危险的任务。
  由于俄罗斯调节宗教法律关系的法律还不能保护俄罗斯社会不受分裂性邪教组织活动的侵害,对此,库雷金教授表示,在俄罗斯境内,20017月中俄两国首脑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适用于同中国这个危险邪教组织作有效斗争。
  符拉季米洛维奇教授是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国立经济与法律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法学系刑法与犯罪学教研室教授,俄罗斯法律学院远东分院院长。维克多罗维奇毕业于哈巴罗夫斯克国立经济与法律学院,是符拉季米洛维奇教授的学生,曾任哈巴罗夫斯克国立经济与法律学院法学系教师、刑法和犯罪学教研室老师,目前是俄联邦内务部反极端主义事务部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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